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5)

发表日期:2016-04-10    ( 浏览次数:7177 )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二、部编代码:14323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学制:三年

八、录取原则:

(一)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折算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折算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六)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七)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八)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九)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助、贷资助体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学院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院有关规定。

(四)困难毕业生帮扶:主要用于资助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费用,毕业前评定一次,家庭困难毕业生每人400元。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求职补助,毕业前依据学生提供城乡低保证明、残疾证明,获得每人800元。

十、收费标准:按川发改价格〔2014〕473号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8-84686008

传真:028-84686009

网址:http://www.sccvc.com

电子邮箱:zhaoban@sccvc.com

十二、学院地址: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邮编6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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