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发表日期:2023-03-29    ( 浏览次数:19710 )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复核办法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精神,结合《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等相关规定,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组,组织专人对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答卷进行复核。

一、成绩复核科目及范围

复核科目:普通类、中职类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以及综合类面试科目和中职类测试科目。

复核范围:核查考生信息与答题卡是否一致;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存在漏评、漏阅;非选择题每题结分是否超出规定;各小题得分合成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

成绩复核工作遵照国家高考成绩复核规定,由复核工作组统一组织进行。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经复核工作组认定后予以更正。

二、成绩复核时间及程序

考生对本人单独招生考试成绩有异议,应于329--3301600前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考务办公室(一区教学楼1218)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组工作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各科目逐一复核确认,并将复核结果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质疑,可在正式录取公示331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学院纪检监察室再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对再次申请的科目,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立仲裁组进行核实,并做出最终认定结论。仲裁组裁定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考生本人,仲裁组做出的认定结论为最终认定结论。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查分申请表.doc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202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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