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发表日期:2019-11-22 ( 浏览次数:5873 )
附件2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及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高职扩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按照《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关于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考试组考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职业技能测试方案。
一、职业技能测试对象
符合招生对象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且已报名本次招生考试的人员。
二、职业技能测试组织形式和时限
职业技能测试分组分批进行,各专业根据自身测试要求确定每组测试的人数和时限,一组测试结束后下一组方可进入考场进行测试。
三、测试分值
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值为:350分。
四、测试范围和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认知、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五、职业技能测试组织
1.测试考场设置
职业技能测试考场设置在对应专业实训室,根据各专业报考人数分组设置具体测试考场数,技能测试考场旁边设置候考室。
2.职业技能测试组人员产生
测试组人员包括测试教师、测试秘书以及工作人员,根据专业需求不同来确定每个技能测试组人员名单。
各职业技能测试组组长全面负责该小组的技能测试工作,教师负责考生的技能测试,秘书负责技能测试成绩统计和相关组织,工作人员负责技能测试现场各项协调工作。各技能测试考场的布置工作由技能测试组负责。
3.职业技能测试候考引导组人员产生
根据专业需求,由教师和学生志愿者组成一个技能测试候考引导组,负责一个专业的技能测试引导工作。
按专业数提供候考引导组教师名单和学生志愿者名单,随机组成各专业技能测试候考引导组成员。候考引导组教师负责候考室现场的全面协调工作和考生抽签组织工作,负责核对学生信息并记载学生面试序号,学生志愿者负责引领考生进入考场(考试完后引导离开考场)。
4.考前培训
学院将组织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考务培训,各系(分院)按专业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组成员进行操作培训会。
5.考生须知
(1)考试开始由技能测试引导组教师组织考生按报考专业在指定地点确认技能测试分组及测试顺序,并一一核对信息和记载技能测试分组及序号。
(2)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及准考证,按排定的测试顺序,在候考室审核信息,依次由引导员分组分批领入考场。
(3)考生需准时参加测试,若迟到规定分钟数做自动弃权处理(具体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4)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技能测试现场,技能测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测试现场。
(5)各组考生的技能测试时间按各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确定,详见各专业技能测试方案。
6.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评定
(1)各专业技能测试教师按照《四川长江职业学院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评分表》的要求对测试考生进行成绩评定,并签字确认;
(2)各技能测试组秘书负责统计考生成绩,技能测试结束后,技能测试组将经组长签字的考生技能测试成绩统计单和评分表原件交考务办公室。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招生考试工作小组
2019年11月20日